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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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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专利权和产品生产有关的,没有这个专利权就不能生产产品
借: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 2000
贷:累计摊销 2000
2、除1外的其他专利权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累计摊销 200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可以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的摊销也包括,直线法和生产总量法
企业用于自由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累计摊销
企业用于出租的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如果用于生产产品或其他资产,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摊销
如不确定使用年限时,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
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金额
制造费用
金额
贷:累计摊销
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 *** :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 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
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金额
制造费用
金额
贷:累计摊销
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 *** :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专利权属于什么科目?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拓展资料: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