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如下:专利无效抗辩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目前,对中止诉讼的条件把握得比较严。有的案件可要求被告提供中止诉讼保证金。
2、(一)专利权效力抗辩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3、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是提出专利是无效的抗辩;侵权行为已过诉讼时效或者追诉时效的抗辩;以及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专利侵权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抗辩。
1、XXXXXXXXXXX。被答辩人:广州XXX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XX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 *** XXXX。
2、同时,被答辩人的专利权只是案涉产品的一个部件,即便是构成侵权,被答辩人索赔XXX万元人民币也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依据。
3、涉嫌侵权人,即被告应当首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审查。例如,原告是否适格;起诉是否在诉讼时效内;受理案件地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等等,从而决定是否可以提出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或者管辖权异议。
4、答辩人所被诉请的涉案手机销售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侵权故意,无需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