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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环怎么用生育保险报销(取环怎么用生育保险报销的)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4: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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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卡,到医院取环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参加了生育险,取环可以报销。

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社保这样的一个我们看病的基础保障,那么平民百姓特别是家境并不富裕的家庭看起病来就会容易的很多了, *** 也不用担心百姓会看不起病,只要你的金额有达到一定的数量,那么这些你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很大一部分都是可以报销的。每个地区的社保报销比例也都是比较高的。

5:既然如此的话那么不管是什么样的疾病,就算是不富裕的人们,也千万不要放弃了宝贵的治疗机会,不管怎么样,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人工流产,取环,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一、参保企业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一)女职工计划内之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之一胎怀孕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生育保险支付14天产假工资),四个月以上流产700元(生育保险支付42天产假工资),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

(二)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 *** 。

(三)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五)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二、参保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程序

(一)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持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实施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复通术的还须持《门诊医疗手册》,到工伤生育部办理《资格单》。

(二)职工持《资格单》及身份证到自选的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报销标准:上环术155元、取环术155元、人工流产术240元(无次数限制)、引产术1270元、女性绝育术1050元、男性绝育术840元、女性输卵管复通术2720元、男性输卵管复通术2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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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环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政策规定去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就可以免费取环。正常的取环产生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报销的。

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

2、携带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3、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具体报销流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 *** 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取环和上环可以走医保报销吗

可以报销。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更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妇女取环费用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取环是指当放入子宫的环已经到了规定的年限,需要去医院及时取出,以免环在子宫内变形或失效。取环前应先进行一次X线透视或“B”型超声波检查。

避孕环的作用就是避免在生育期怀孕,而进入更年期后(45岁),怀孕的概率近乎于零,环的副作用就明显表现出来,应及时取环。

1、放入的环已到了规定年限,应及时到医院将环取出,以免环在子宫内变形或失效。一般金属环可存放20年,硅橡胶的V型环可存放7~10年,铜套的T型环可存放10~15年,在取环的同时还可放入一个新的环。

2、取环前应先进行一次X线透视或“B”型超声波检查,带有尾丝的环可请医生扩开 *** 口看一下子宫口外面有没有尼龙丝存在,以证实环在子宫腔后再进行取环。取环的时机更好也在月经干净后3~7天之内,这样可减少出血。

3、月经干净3~5天内(禁止房事)来医院取环。

4、取环后服用适量抗感染及止血药物。

5、更年期月经周期发生了明显变化,如周期变长或绝经在满6个月以上应及时将环取出。

法律依据:《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取节育环医保给报销吗

法律分析:参加了生育险,取环可以报销。

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