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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城乡规划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1:10:25

本文目录一览:

财务管理都有些什么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会计: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原则问题: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 *** 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 *** 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

1、机器设备;

2、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3、运输工具;

4、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机器设备5年;

2、电子设备、运输工具3年;

3、其他设备2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财务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设施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他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更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三十四、报销需自己填写凭证,然后交由财务部。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2、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第五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第七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第十一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第十二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三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 *** 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从事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并将资质标准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各单位执行保密制度;

4.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

第四百三十四条 档案保管员职责:

1.承办档案工作;

2.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借阅、移运移交、保管保存工作;

3.保守档案秘密;

4.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

第四百三十五条 文印室人员职责:

1.按时保质打印、复印文件和接发电报、电传、传真并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积;

2.爱护设备,认真保养,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节约能源、纸张,降低消耗;

4. 遵守保密规定及工作制度,防止泄密和差错失误;

5.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

第四百三十六条 电脑室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输入各类所需的信息,按要求输出、提供信息资料,保管好信息载体;

2.爱护设备,认真保养,出现故障时及时 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节约能源、纸张,降低消耗;

4.遵守保密规定及工作制度,防止泄密和差错失误;

5. 承办其他办公室工作.

第四百三十七条 车队队长职责:

1.主持车队全面工作;

2.安排、调配车辆出车,带领司机完成;

3.带领司机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维修、保管工作;

4.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维修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安全行车.

第四百三十八 司机职责:

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术;

2.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3.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清洗、勤保养,及时 发现和排除保障,保证车辆时刻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停放车辆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准时上班,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办理车辆车检、保险等各项例行手续;

6.发生事故时,及时向车队长报告;

7.车辆送厂修理,须报车队长批准;

8.不擅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

第四百三十九条 电工职责:

1.钻研业务,掌握办公楼各种水、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维修技术;

2.定期检查、保养各种设备、线路、管道,保证供水供电正常和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3.按各部门维修要求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灯管灯泡;

4.注意安全,消除供电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隐患;

5.爱护公物,保管好工具,节约消耗材料;

6.按时上班,听从指挥,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百四十条 勤务员职责:

1.负责接听 *** ,迎送客人;

2.做好办公区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区整洁工作;

4.给各办公室送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5.做好洗手间卫生工作,保持清洁,卫生、无臭味.

第四百四十一 条劳动人事部部长职责:

1.主持劳动人事部全面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好人事规划和调配工作,把好人事关;

3.主持办理员工的考试录用、聘用、商调、定级、升级、降级、解聘、辞职、辞退、除名等各项工作;

4.组织安排员工的培训工作;

5.主持办理员工的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员工奖惩工作;

7.制订员工考核、考察方案,主持考核、考察工作;

8.挖掘、发现人才,为公司招贤纳士;

9.做好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10.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四十二条 副部长职责:

1.承办劳动人事部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3.承办员工录用、商调、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4.负责整理、保管人事档案.

第四百四十四条 监察部部长职责:

1.主持监察部全面工作;

2.领导对各单位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监督和法律监督;

3.领导监督各单位执行总经理的决定;

4.主持对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5.主管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进行监督及审查其违法违纪问题;

6.审核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奖惩晋升或处分决定;

7.受理员工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检举、控告;

8.总经理授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四十五条 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工作;

2.负责分管的监督、审计、审查和审核工作;

第四百四十六条 监察员职责:

1.承办具体监督、审查和审核工作;

2.承办监察部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百四十七条 审计员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2.研究各单位财务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四百四十八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职责:

1.主持计划财务部全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各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 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7.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四十九条 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工作;

2. 负责分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百五十条 出纳员职责:

1.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现金和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挪用公款;现金往来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帐,,并日清月结,确钞帐相符;

2.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余额相符;

3.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4.按付款审批规定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损失;

5.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6.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的款项.

第四百五十一条 会计职责:

一流动资金核算:

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分级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二固定资产核算: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划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进行明细登记核算,定期进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材料核算:

1.会同有关单位拟订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材料收发、保管和领用手续制度;

2.根据需要及市场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3.审计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掌握市场价格,审查发票等凭证, 考核材料的消耗;

4.建立材料明细登记帐,进行明细核算,做到帐物相符,核算清楚;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作出处理.

四工资核算: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规定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五成本核算: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程序,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2.拟订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掌握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登记成本费用明细帐,按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

3.考核、分析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积极挖潜节支,提出改进意见,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六利润核算及分配:

1.编制利润计划,将年度利润指 分解落实到单位;

2.做好利润明细核算,正确计算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认真审核和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准确计算利润,按制度计算和上交税, *** 并登记有关的明细帐,编制利润报表上报;

3.按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分配利润,分配股息、红利,计算股息、红利率,编制利润分配表、股利分配表;

4.考核、分析利润完成情况,积极挖潜节支,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润.

七往来结算:

1.加强管理并及时结算购销往来和其他往来的暂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2.按合同或规定要计收利息的,应正确计息,一并在往来帐项上计收,年终时应抄列清单,与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对,催收催结.

八专项资金核算:

1.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

2.对专项资金进行明细核算;

3.按时编制专项奖金报表.

九总帐报表:

1.登记总帐,核对帐目,编制资金平衡表;

2.核对其他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帐表.

十综合分析:

1.综合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3.进行财务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第四百五十二条 工业部部长职责:

1.主持工业部全面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制订公司工业的整体规划;

3.主持工业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新项目的报批和筹建工作;

4.主持研究、开发高科技产品和高新技术,组织技术攻关,为属下工业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5.主管收集工作科技和新技术的情报信息,负责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联系和引进高新技术;

6.发展自办工业,逐步将“三来一补”企业发展成为合作、合资企业和自办企业;

7.协调、管理公司所属的工业企业;

8.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五十三条 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工作;

2.分管工业项目的规划、研究、开发工作和工业企业管理工作.

第四百五十四条 业务员职责:

1.承办工业项目的研究、洽谈、报批工作;

2.承办工作企业管理工作;

3.承办工业部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百五十五条 证券部部长职责:

1.主持证券部工作;

2.主持证券投资、证券买卖业务;

3.收集证券信息,了解证券市场行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4.代表公司与主管机关和交易所联络;

5.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6.掌握股东变动情况;

7.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百五十六条 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工作;

2.负责分管的证券投资及买卖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四百五十七条 业务员职责:

1.了解掌握证券市场行情;

2.承办证券投资及买卖业务;

3.承办证券部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百五十八条 (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2.确保国家的法律、法 及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在本企业得到贯彻执行,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签署本企业文件并代表本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4.组织制订和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5.提出本企业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向总经理提名任免副经理等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决定调 配安排其他员工的工作;

7.决定本企业员工的工资级别、加薪、升级、奖励,审核对员工的处分、聘用或解雇辞退,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8.定期向总经理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接交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9.制订本企业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第四百五十九条 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工作;;

2.负责分管的经营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3.经理不在时受经理委托代经理行使职权.

第四百六十条 办公室主任(或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本企业的日常行政事务、公关事务和工作联系,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2.负责起草或收发文件、办理人事手续、统计、保密、文印、会务、保安、后勤、勤务工作;

3.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掌握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当好领导参谋,监督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协助经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5.管理司机、安排使用车辆;

6.关心员工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7.协助做好青年工作、妇女工作、工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百六十一条 财务部部长(会计管)职责:

1.主持财务部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四百六十二条 业务员职责:

1.承办各项业务工作,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经经理同意后方准外出联系业务;请示并获书面批准后方可签约;

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自接受或索要客户的回扣、佣金;不得损害本单位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单位谋取私利;

4.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5.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6.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

注:公司现阶段只制订下属公司、企业部分岗位的职责,其他与公司对口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执行,对于公司没有规定的岗位的职责,由各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具体岗位自行制订职责,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四百六十三条 各下属公司企业可根据本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四百六十四条 本管理则自199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六十五条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第二章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赖以存在的基础.一个企业,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把生产经活动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东西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实践工作中的重要的准则.

第二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赖以承的基础.一个企业,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东西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实践工作的重要准则.

一、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之一章 总则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更佳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纳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之一条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 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升级及全面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其它规划等.

第三条 国内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对城乡规划是如何管理的?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删去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